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管理水平

——宁夏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升级

2017年09月05日 9:42 30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在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三年提升行动将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展开。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试点范围之内。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两年行动”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构建质量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打响质量安全提升攻坚战,取得了显着成效。
  狠抓“点、线、面”  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管理
        施工人员素质是质量安全提升的关键,对此,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狠抓建筑施工关键岗位点、施工一线和全区覆盖面,着力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管理,确保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抓关键岗位点,推广使用建筑施工升降机驾驶员面部识别设备。宁夏要求,凡使用施工升降机的工程,在开(复)工前必须全部安装使用驾驶员面部识别设备,实现设备启动前的操作人员身份核实,有效落实起重设备操作专人专岗、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施工升降机的违章作业、无证上岗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抓施工一线,严格落实建筑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先持证、后上岗”的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施工现场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率及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岗前培训、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全面达标。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监督人员随时登录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平台,现场核实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八大员等建筑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安全施工,控制、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抓全区覆盖面,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开工10日前,全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负责将建筑工人信息通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包含身份信息、进出场时间及参加三级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施工企业对工人进出场进行考勤,每月对工资发放、参加培训等情况进行统计;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培训等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各责任企业将实名制管理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等联动,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业务素质。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明确奖罚机制
        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3周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用足、用活安全生产检查手段,着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改进检查方式,确保公正高效。各检查组采取“双随机”和“扫马路”的方式抽取受检项目,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走现场和检实体的方式,重点对全区各地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大工程项目管理、预防高处坠落、建筑施工扬尘整治、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农民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督导属地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督察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力促关键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监督奖惩,培树正反典型。实地抽查122项工程,对较好的12个施工、监理企业记载良好记录,诚信体系加分200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5个企业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建议属地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和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9份;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工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3份,并对16家施工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的17家监理单位,进行诚信体系扣分、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经理、总监、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和起重机械司机等66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记分处理;对督察中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两项工程,予以通报并列入典型案例。
  注重及时反馈,扩大检查成效。督察结束后,各检查组分地区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检查组成员通过PPT等图文并茂的方式,为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详细讲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通过以查带培、以会带训扩大检查成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为宁夏建筑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做好了保障。(赵玉军 何媛)
  

责任编辑:杨净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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